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,在这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,女性都被“男主外、女主内、男尊女卑”的封建思想所束缚,女性犯罪率和数量上也远远低于男性。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,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飞速发展,给女性参与各类事务以广阔的机遇,同时也为女性犯罪提供的机会,女性犯罪占整个犯罪比率不断上升,对整个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影响。重庆检察机关数据显示,近3年来,检察院办理的女性抢劫、盗窃、诈骗等侵犯财产案件占批捕的侵财案件总数的9成以上,女性犯罪出现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,3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有344人,年龄最小的为6名14岁的少女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统计数据显示,去年一年,杭州市女性犯罪人数为750人,比前一年增长了32.9%。数据显示,女性犯罪正一步步走向成熟,它已经成为了犯罪的一个独立类型,为此,我们应对此作出剖析:
一、 主要特点:
1、被动性犯罪。 由于女性属于弱势团体,故而有相当比例的女性犯罪属于“逼近犯罪”、“情面犯罪”,而积极主动实施犯罪的比例相对较小。据调查显示,在女性犯罪案件中,有80%属于被动性犯罪,是受到伤害、欺骗、盲从而犯罪。其中在贪污犯罪的案件中,90%的女性都是单位会计或出纳,出于对领导的盲从、压力,而被动的成为某些单位领导实施不法行为的工具。
2、激情性犯罪。当女性受到外界强烈的刺激时,由于其认识范围及内控能力的局限性,不能正确判断行为的意义和后果,从而产生突发性、短暂性和难以控制性等特点的行为。从主体上看,这类女性具有性情暴躁、文化素质低、自控能力弱等特点。不善于控制自己,对一些社会现象和个人行为难以作出正确判断。有关调查显示,在女性故意伤害案件中,100%是属于此类犯罪。
3、无知性犯罪。女性由于受到历史因素的影响,特别是农村女性对法律的无知和淡薄,无法用法律的标准来衡量自己所实施行为的后果,绝大部分女性犯罪均是以当地民俗来代替法律标准,用无知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行为。
4、高知性犯罪。随着社会的进步,具有较高知识的女性也日益增多,高知性犯罪也呈上升趋势,大多是贪污受贿、诈骗等经济犯罪。高知女性犯罪在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,也在不断地钻法律的空子。
二、 主要原因
(一)自身原因
1、心理障碍,易走极端。女性犯罪大多有心理障碍、自私、偏激和狭隘的缺陷。在遇到冲突时,极容易采取极端的方式。另外,女性在特有的两个特殊生理期(是青春期和更年期)时,易烦躁、易忧郁、易产生攻击性行为。
2、贪图享受,好逸恶劳。女性一般爱慕虚荣,贪图享受,不是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,而是采取非法的手段去换取。
3、文化素质不高,法律知识淡薄。相当部分的中年以上女性法律知识较淡薄,分析是非能力不强。在女性法轮功犯罪案件中20%的女性,是由于文化水平低,不相信科学技术,而相信法轮功能治病解难。
(二)家庭、环境原因
1、家庭暴力。家庭暴力是女性犯罪最主要的原因之一,农村家庭暴力的现象要高于城市,存在家庭暴力的人职业大多为农民、工人和个体户,文化程度偏低。调查发现,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,最初的容忍都是源于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的心理,怕丈夫报复、怕亲友、领导知道而没有及时请求法律援助。而这种无休止、无扼制的家庭暴力,终因施暴者有待无恐而变本加历,使受虐女性在积愤难消的情况下,最终走向疯狂报复的极端。
2、婚姻、感情危机。婚姻和感情危机是使女性挺而走险另一主要原因。在这方面,女性往往因处于受侵害地位,难以改变自身处境而采取极端手段。还有一些女性长期生活封闭,无处宣泄感情而形成自闭性格,人格扭曲而产生犯罪欲望。
(三)社会原因
1、不良社会现象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婚外情、包二奶、非法同居等现象也日益增多,女性深受其害。当感情无法挽回时,性格偏激者会将爱转化为愤怒和复仇心理,孤注一掷地选择极端的方式。
2、传统思想影响。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,女孩上学接受教育率不高,相当部分女性文化水平都低于男性,尤其是农村女性特明显。这也为女性犯罪埋下伏笔。
三、 预防对策
女性犯罪问题日益突出,已经成了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,要解决这个问题,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方针,尤其是做好预防工作,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都来关心、帮助女性,形成一个良好社会环境:
第一,要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》,做到家喻户晓,通过宣传教育,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女性权益。
第二,要发挥家庭、社会主阵地作用,坚持预防为主、教育为主的方针。女性犯罪受社会客观环境和自身生理、心理因素的影响较大,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。因此,必须运用各种手段调动社会上一切积极因素,采取专门性的防治措施,以防止、遏制和减少女性犯罪。一是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、政府部门、司法机关、基层组织的作用,切实加强对女性的教育、保护和管理。二是要由有关职能部门牵头,采取专线法律咨询、专题报告会等载体进行有益的预防。妇联、所在单位、居委会、村委会要定期进行培训,增加法律知识、心理健康、社会科学、劳动技能等方面的知识。三是要针对女性心理,对因生活和感情挫折而情绪不稳定、意志较脆弱及时进行心理医生咨询,培养女性健康的心理素质。
第三,大力宣传尤其是要在农村广泛宣传女孩受教育的权利和重要性,普及义务教育。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宣传和教育群众改变“重男轻女”的观念。对特贫特困的农村女孩,要动员全社会来帮助的支持她们。
第四,司法机关在处理女性违法犯罪案件时,要贯彻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针,坚持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和区别对待的原则。
第五,加强道德教育,严惩婚外恋、包二奶、家庭暴力等不良社会现象,通过完善法律和宣传提高公民的自觉意识,及时掌握有矛盾的家庭进行调解,降低刑事犯罪的发生率。
第六,采取预防为主,惩治为辅的方针。让存在心理缺陷的女性及时得到帮助或心理咨询,避免陷入极端情绪。社会应该设立更多的援助机构,帮助受害女性寻求合法的手段保护自身的权益。
参考资料:
1、华西都市报、新华网浙江频道
2、《犯罪学》四川大学出版社 2004年2月
3、《犯罪心理学》四川大学出版社 2004年1月
4、《论女性犯罪的心理特征及侦办女性犯罪案件的对策》
论女性犯罪的特征、原因及对策
内容提要:
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,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飞速发展,给女性参与各类事务以广阔的机遇,同时也为女性犯罪提供的机会,女性犯罪占整个犯罪比率不断上升,对整个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影响。女性犯罪已经成为了犯罪的一个独立类型,为此,我们应对此作出剖析:
主要特点:1、被动性犯罪。女性属于弱势团体,积极主动实施犯罪的比例相对较小,大都出于盲从、压力。2、激情性犯罪。女性由于其认识范围及内控能力的局限性,不善于控制自己而发生犯罪行为。3、无知性犯罪。有些女性以当地民俗来代替法律标准而产生无知的犯罪行为。4、高知性犯罪。高知女性在不断地钻法律的空子。
主要原因: 1、心理障碍,易走极端。2、贪图享受,好逸恶劳。3、文化素质不高,法律知识淡薄。4、家庭暴力。5、婚姻、感情危机。6、不良社会现象。7、传统思想影响。
预防对策:1、要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》。2、要发挥家庭、社会主阵地作用,坚持预防为主、教育为主的方针。3、大力宣传女孩受教育的权利和重要性,普及义务教育。4、要贯彻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针,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。5、加强道德教育,严惩不良社会现象。6、采取预防为主,惩治为辅的方针。
